存款保险和纾困基金(FGDR)根据1999年6月25日的法律建立,可在银行或投资公司宣告破产使您无法支取资产时为您提供赔偿:  
存款保险:包括所有存款,即账户和储蓄本上的存款金额;
证券保险:包括所有证券和其他金融商品。

FGDR 作为承担公共服务任务的机构,在客户存款机构破产时为客户提供保障。通过维护客户利益,提高银行体系稳定性,促进客户对银行体系的信任。

法国所有注册银行和投资公司均必须投保FGDR

2021年底,共有472个机构加入FGDR并至少为其中一项保险缴费。FGDR也为其欧洲经济区(EEE)(1)任一国家内开设的分公司客户提供保障。

FGDR与其欧洲同类机构合作,为总部在任一欧洲经济区内的法国分公司客户提供保障。

在银行破产前,FGDR可通过银行危机解决方式介入,从而避免服务中止和赔偿。

(1)欧洲经济区(EEE):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挪威、荷兰、波兰、葡萄牙、捷克共和国、罗马尼亚、英国、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

您对相关保险有疑问?请联系您的银行、投资公司或FGDR咨询。

FGDR: 65, rue de la Victoire 75009 Paris - France

Tél.: +33 (0)1 58 18 38 08
Fax: +33 (0)1 58 18 38 00

contact@garantiedesdepots.fr
www.garantiedesdepots.fr

 

1/ 存款保险范围


保险范围内产品 / 非保险范围内产品

理财产品保险范围内产品

账户和储蓄本、储蓄计划上的所有以欧元计价的存款(或某国别政府货币):

> 活期账户、现金账户或定期账户;
> 储蓄本账户和储蓄本储蓄计划(住房储蓄账户CEL、住房储蓄计划PEL、银行大众储蓄计划PEP……)
> 青年储蓄本;
> 股票储蓄计划现金账户(PEA);
> 与退休储蓄计划(PER)、工资储蓄计划相关的现金账户,或在FGDR会员银行机构中开设的同类账户
已发行但尚未兑现的银行支票;
保理交易总净值。

FGDR存款最高赔偿金额

 

10万欧元/客户/银行。

涵盖国家保障的特殊制度储蓄本上的全部存款:

A种储蓄本(livret A)(和蓝色储蓄本)
> 持续和团结发展储蓄本(LDDS);
> 和大众储蓄本(LEP)。

由国家保障、FGDR落实的保险

 

最高赔偿金额为10万欧元/客户/银行。

FGDR代表国家落实该项赔偿。

非理财产品保险范围内产品

不在FGDR保险范围内的产品主要为:

> 人寿保险合同、与保险公司签署的人寿保险储蓄合同;
> 与保险公司签署的退休储蓄计划(退休储蓄计划PER、大众退休储蓄计划PERP、大众储蓄计划PEP);
> 集体退休储蓄计划(集体退休储蓄计划 PERCO、企业间集体退休储蓄计划 PERCO-I、企业退休储蓄计划PERE);
> 企业和企业间储蓄计划(企业储蓄计划PEE和企业间储蓄计划PEI);
> 在银行保险库存放的纸币、硬币和物品;
> 不可识别持有人的匿名存款或不具名商品;
> 电子载体现金和由支付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支付卡(如Monéo或Nickel账户);
> 具有股东权益性质的存款(股份);
> 现金券。
> 虚拟货币。

查看《货币与金融法典》第312-41条。

 

其他系统保险或无保险

 

 

敬请咨询您的银行。

 

 

2/ 存款保险赔偿

FGDR的存款保险涵盖所有存款人:个人、未成年人或成年人、受监护人或由第三方代表存款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SA、责任有限公司SARL、单一合伙人责任有限公司EURL……)、个体经营者、协会或其他专业团体代表……同一存款人在同一机构最高偿付限额为10万欧元。偿付期限为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您在同一银行拥有多个账户

> 多个账户余额汇总最高偿付额为10万欧元。

> 储蓄本上由法国国家担保的所有金额(A种储蓄本、持续和团结发展储蓄本LDDS、大众储蓄计划LEP)汇总后可全额偿付,最高限额10万欧元。

> 计算赔偿仅考虑贷方余额,依据法律或合同赔偿除外。

您在多家银行拥有账户:
FGDR的保险分别适用于每家银行。

您拥有联名账户:
每位联名人平均分配账户余额,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每人将联名账户款额与自己在银行的其他存款和储蓄账户汇总。

您分别存有个人和公司资产(单一合伙人责任有限公司EURL、个体责任有限公司EIRL) 
您的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可分别获得赔偿。

您与他人共有资产:

共有资产可独立于其他持有人的赔偿享受理赔。

您拥有“临时特别存款”,即该存款在银行破产前3个月存入且存款来源为:
1.  出售拥有的住宅;
2.  您所遭受的某项损失通过资金方式赔偿;
3.  以资金方式转账的养老金权益、继承、遗赠、馈赠; 
4. 工作合同中止后的补偿性津贴、交易性质或合同性质赔偿。

上述各种状况偿付限额在10万欧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万欧元,人身损害赔偿除外,此项赔偿无限额。

您必须在收到最初赔偿的两个月内致函FGDR行使您的权利,并提供证明文件。

 

 

3/ FGDR的证券保险

FGDR的证券保险所涵盖投资人:未成年或成年人、企业、企业家、协会或其他专业团体,包括他们持有的所有证券和金融商品(证券可使用任一货币):
>  直接持有或在股票储蓄计划(PEA)内的股票、债券等……;
>  共同投资基金股份或股票(可变资本投资基金SICAV、共同投资基金FCP、储蓄基金等);
>  存款证、可转让的债务证券(TCN)。

保险最高偿付金额为7万欧元/客户/投保机构。偿付期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请注意,证券保险生效需具备两个条件:

1. 您的证券从账户上消失了;
2. 您的证券帐户持有机构停止支付,且无法归还或赔偿。

 

与证券账户相连的现金也可获得赔偿:​​​​
> 如您的现金账户使用欧元或欧洲经济区内其他货币计算,且由投资机构持有,最高偿付金额为7万欧元;
> 如您的证券账户由银行持有,与存款保险赔偿汇总,最高偿付金额为10万欧元。

 

4/ 赔偿程序(存款和证券)

 

第1阶段

应监管机构(ACPR)要求启动

当银行或投资机构无法归还收取的存款或保管的证券时,FGDR介入。自存款和证券无法支取之日起,相关机构被宣布为破产,客户无法访问其账户。FGDR赔偿自动启动。

客户无需采取任何措施。如他们未拥有其他银行机构账户,需开设新账户。

第2阶段

 

赔偿筹备

银行机构自存款或证券无法支取之日起进行客户账户结算并向他们发送最后一份账户对账单。银行机构将这些数据传送给FGDR,后者以此为据确定赔偿金额。

与此同时,FGDR通过其网站公布赔偿程序进展并通过呼叫中心解答问题。

第3阶段

 

资金到位及偿付客户

· FGDR在其网站上开设“赔偿安全空间”,为每个客户提供赔偿:
  通过转账方式(如客户提供新银行账户信息);​​​​​​​
 通过带收讫回执的信件-支票方式。

·  两种情况下,FGDR均会发送关于赔偿的信件,包含如下内容: ​​​​​​​
  所处理客户账户信息;​​​​​​​
  所涵盖的账户和排除的账户清单;
  赔偿计算方式;​​​​​​​
  不可获得赔偿的数额;​​​​​​​
  一份“FGDR赔偿”的说明书。

如需进行信息补充或特殊处理,赔偿可能延迟。
此后客户可在两个月的期限内向FGDR要求对“临时特别存款”提出额外赔偿或提交必要的证明,质疑所获得的赔偿。 

·  FGDR的最长偿付期限为:
 存款保险为7个工作日;
 证券保险为3个月。

第4阶段

 

特殊情况

 在期限到达之前,FGDR继续处理特殊情况、额外赔偿和可能出现的要求。

 

5/ 保证金保险

FGDR的保证金保险涵括某些受监管行业(房地产经纪人、旅行社、开发商等)为保证客户委托项目圆满完成必须向银行或金融机构缴纳的保证金押金。

如该银行或金融机构破产,FGDR接管并支付保证经押金直至项目圆满完成。

如该专业人士向客户宣告破产,FGDR介入进行赔偿。赔偿限额为客户所承受损失的90%,起赔额为3000欧元。

本文件为保险业务简介。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网站:www.garantiedesdepots.fr

2022年3月

本页内容PDF格式请点击此处下载。